兴义市法院“贵在执行”专项行动
一周工作动态(第二期)
为全面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“贵在执行”专项行动,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兴义市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,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,依法对拒不履刑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、查封、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,促使案件实际执结。
(资料图)
4月24日至4月27;5月5日至5月6日,查封房产19套,查封车辆34辆,限制高消费270人次,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人次,司法拘留11人,执结案件457件,执行到位金额4273.1658万元。执行前和解单元和解案件27件,自动履行完毕案件23件,自动履行金额22.8万元。
4月24日,执行法官等人到某某建筑公司送达预罚款通知书。
4月25日,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带回被执行人刘某。
4月25日,执行干警到兴义市宝泰幸福花园交付被执行人唐某某房屋。
4月27日,被执行人李某到院当庭履行法律义务25万元。
4月27日,执行法官等人到被执行人某某影院调查收入情况。
5月4日,假期休息期间,执行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到大箐村带回被执行人杨某某。
5月5日,申请保全人刘某某为感激执行法官快速采取保全,到法院赠予法官锦旗。